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三、浙江省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實驗

(一)發展優質特色高中

2011年6月,浙江省教育廳對《浙江省優質特色普通高中評估標準》進行了意見征求,在匯總意見和建議基礎上,修改形成《浙江省特色普通高中學校標準(試行)》(討論稿),最終於2011年11月,浙江省教育廳印發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建設標準(試行)》。

其中在2011年6月的征求意見中的《關於〈浙江省優質特色普通高中評估標準〉的起草說明》裏對優質特色普通高中的內涵、形成以及與普通高中多樣化的關係進行了說明。

優質特色普通高中應當是形成了穩定的、適合本校學生發展需要的育人模式的學校,學校應有完備的、富有特色的課程體係和執行係統,學生得到全麵而又有個性的發展。優質意味著各類人才輩出、人人成才;特色意味著具有鮮明個性的校園文化和培養模式。

省特色示範學校建設標準共設立辦學理念和方向、學校課程體係、育人模式、組織與管理、辦學績效等5個方麵內容,16項評估指標,並且對於申請不同等級(省一級和省二級)的特色示範校,有不同的達標要求。

從文件中可以看出,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建設突出以課程體係建設為主要內容。特色示範學校的評估認定有嚴格程序。對於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的管理,通知指出建立周期性審查製度,實行動態調整機製。審查的重點是課程體係、選課製度、學分製度和育人特色情況等,周期性審查獲得通過的學校保持原先等級,未獲通過的,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未達到要求的做降級處理或取消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稱號。凡查實出現嚴重問題的學校,由省教育廳直接取消其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稱號。

(二)通過選修課程建設促進高中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