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湖南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印發〈湖南省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建設基本條件(試行)〉的通知》[8],文件指出,特色定位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麵:根據區域內普通高中學生的需求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時代要求確定辦學特色;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的辦學經驗,在學校建設、管理體製、隊伍建設、辦學機製、教育教學、校園文化等方麵形成特色體係;學校在落實普通高中國家課程計劃的基礎上,注重形成學科教學特色或學科綜合特色,有自主創新的特色教育教學體係、教學模式和運行機製,教學成效顯著;特色教育麵向全體學生。
文件強調對於特色建設要從學校規劃、課程設置、隊伍建設、資源建設和教學管理製度建設等方麵著手: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教育行政部門要出台相應的政策;校長要根據學校的辦學傳統和學校實際定位特色教育辦學方向,同時圍繞學校特色教育構建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及與之相適應的拓展性課程體係;學校要有保障特色教學實驗需要的專業教師隊伍,形成與特色教育相適應的作為學科帶頭人的骨幹教師隊伍,並且注重構建特色教育校本課程資源和校外教育資源體係,同時建立健全特色教育的教學製度和促進學校特色發展的管理機製。
申請學校的基本條件是:學校為全日製普通高中(不含完全中學),辦學規模原則上在15個班以上,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有3年以上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實驗,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合格率95%以上,特色教育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良率達60%以上;特色教育教研教改成果顯著,學校參加各類競賽活動成績優異,特色教育整體水平和教育質量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在本市州同類學校中具有示範作用。
申請學校的基本程序是:市州屬普通高中學校申報省特色教育實驗學校,由市州教育局申報,市州人民政府審核簽署意見,報省教育廳評審認定;縣市區屬普通高中學校申報省特色教育實驗學校,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申報,市州教育局審核簽署意見,報省教育廳評審認定。省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實驗學校一經認定,享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