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中教育卷

二、示範性高中錄取名額分配到初中

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文件指出,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切實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等問題。此後,2014年9月,《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又重申了這一政策: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筆者在本書的第一章已經提到了北京市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求全市83所優質高中將名額的30%分配到初中去。其實,全國各地在這方麵都有所行動,而且比例大都高於北京市。有的地方要求不低於50%,有的地方甚至要求達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