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辦裏,楊樂做著總結匯報。
“案發當天齊昌義提前從會所出來蹲點,在汜河路口和代駕換位,車輛在八點05分進入小區,之後齊昌義從環城小區翻牆而出,提前在李湛下班的地方蹲點,埋伏在和李湛約好相見地點的必經之路,那段路沒有監控,齊昌義戴上手套將人用高爾夫球杆打暈,之後將李湛轉移到廢棄廠房進行分屍,他穿上張開提前放在車裏的防護服按照小說進行了一模一樣的犯罪,之後處理現場。”
“拋屍的最後一個地點是死者居住的小區,因為沒有監控,何麗下來幫助拋屍,她泄憤似的用刀刺了隻剩下軀體的十八下,給死者戴上腳鐐,兩人合作完拋屍後齊昌義離開現場,何麗回家。之後淩晨四點,監控拍到陳斯禮開車從小區裏出去,何麗早上八點出小區。”
這是一場橫跨二十多年的犯罪,一群受害者為了讓死去的亡魂安息,不惜犧牲自己的自由和生命。
“車鑰匙是修理廠老板故意丟在那裏讓齊昌義去偷的,也是他故意第三天才報警說車丟了,時間、地點、作案工具,一起殺人案件居然牽連了這麽多人。”包子悵然道,即便真相大白,他依舊覺得恍惚,大概是這場案件背後的真相更加令人心底發寒。
老李沉默著,一言不發。他不知道應該怎麽評判這起案件,大家都是受害者,又都是施暴者,利用和被利用之間,沒有人是無辜的。
夏日的熱風從窗戶外灌進來,吹的人心裏發燥。包子抹了一把臉上的汗,歎了聲氣:“你說他們這不是傻嗎!明明可以報案,我們也可以去查的,為什麽要用這麽極端的方式?”
楊樂推了推眼鏡,說出殘忍的事實:“他們都報過案。”
“什麽?”
楊樂重複:“事發後都報過警,但都被王局壓下來了,我查了以前的檔案記錄,這些受害者撤銷報案的文件上都有王局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