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竺國字臉,濃眉大眼,一看就是古之忠臣的模樣。
隻是他的裝扮倒是尋常商人裝扮,乍看平常無奇,可細細打量之後,他才注意到糜竺腳上是一雙官員才會穿的金絲靴子。
“汝便是首領?”
李雲義明知故問,大漢尊卑有別,規定了什麽樣的人才能穿什麽樣的裝束。
民間富貴者頂多穿金戴銀,而不會冒天下大不違,去穿官員穿的服飾。
哪怕是靴子,也不行。
“正......”
“他是我二弟糜芳,此行以他為首。”糜竺忽的開口,卻未直說自己身份。
“糜芳?糜竺?”李雲義神色不變,心中卻玩味起來。
被糜家盯上並不出乎李雲義的預料,作為徐州的地頭蛇,如果不關心隔壁青州的情況,才是怪事。
隻是他從未想過,他們第一次來的就不是一個上台麵的人,而是糜家家族當中唯二出現在史書當中的人。
單單出現糜芳或是糜竺一人,他可以認為糜家對自己有興趣,現在兩位一起出現在自己麵前,是買二送一?
想到這裏,他不禁目光一凝,再度審視起糜竺糜芳兩兄弟。
照理說,這兩個人的相貌都不算太差,嫁給劉備妹妹容貌應該也不錯才對。
啊呸!想到未成年不該想的東西之後,李雲義趕緊將心中的幻想清除。
他現在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交易機器,他隻想把糜家的價值壓榨一遍,讓他們為自己所用,而不是精蟲上腦,為了女人成為贅婿。
不過細細一想,他又覺得不對,按自己的身份地位,糜家區區一個商人,根本就不是自己對手。
單論家族財富,自己弱於糜家,但權勢自己十倍於他。
見李雲義長久不言,他身邊的甲士習以為常,自家使君善謀,多沉思。
但對麵的糜竺兩兄弟卻對視一眼,都生出一種不詳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