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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26年8月到1927年5月,茶陵農民運動由發生到發展,像野火燒荒一樣,呼地一下就到了**。其間,湧現了許多聞所未聞見所未見所未見的新鮮事……
其一,“吃大戶”。農會懲辦土豪劣紳先是從清算公產公款開始的,勒令那些吃了冤枉的豪紳吐出贓款贓物。可大部分地方沒有公產,也沒有公款,於是便一窩蜂地跑到財主家“殺豬出穀,吃大戶”。隻要加入了農會,男女老少都可以去。那架勢蔚為壯觀,大籠蒸飯,大碗吃肉。炒菜用一口大鐵鍋,炒熟出鍋時用挖土的耙頭在鍋裏搭肉;撈了土豪塘裏的魚,烹熟後,用洗澡的木盆裝著。酒全部倒在水缸裏,要喝多少,自己舀。泥腿子們從來沒過過這樣舒坦的日子。這一家吃完了,又去吃下一家;這個村的財主吃完了,又去吃另外一個村。土豪劣紳們一點反抗的機會也沒有,很快,那些看得見的浮財吃光了。農民便不知怎麽辦,因為豪紳們把錢藏了起來,逼急了便假惺惺地說:“我的東西吃完了,我寫兩畝田給農會吃吧……”
其二,減租減息。開始是二五減租,減息一半。茶陵當時佃農租種財主的田土,所交的租穀,是五五開成。但有的地方財主吃得惡,佃戶收十擔濕穀要交財主五擔幹穀,相當於剝削了總收成的60%。農會將這個規矩倒了過來,即收十擔濕穀佃戶留五擔幹穀,剩下的給財主。這樣一來,等於佃戶增加了20%的收入,財主減少了20%的收入,合起來相當於三七減租。至於農民借的高利貸,農會勒令土豪劣紳把借據交還給農民,更不要說還什麽利息了。
其三,禁煙禁賭。農會把那些抽大煙的,賭博的,當作地痞流氓,抓住他們戴紙帽子遊鄉,把他們打入另冊,不準他們加入農會。農會的人收繳煙槍,把繳獲的煙土煙具全部燒毀,把那些害人害己的鴉片販子送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