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職業倫理

五、律師與律師協會的關係規範

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97條至第104條,律師與律師協會的關係具體如下。

(1)遵守行業規範和規則,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應當遵守律師協會製定的律師行業規範和規則。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享有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權利,承擔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2)備案及報告義務,律師參加國際性律師組織並成為其會員的,以及以中國律師身份參加境外會議等活動的,應當報律師協會備案。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因執業行為成為刑事、民事被告,或者受到行政機關調查、處罰的,應當向律師協會書麵報告。

(3)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考核和研究,律師應當參加、完成律師協會組織的律師業務學習及考核。律師應當積極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律師業務研究活動,完成律師協會布置的業務研究任務,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

(4)接受律師協會的糾紛處理結果,並執行處分。妥善處理律師執業中發生的糾紛,履行經律師協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律師應當執行律師協會就律師執業糾紛作出的處理決定。律師應當履行律師協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律師協會章程、規則作出的處分決定。

(5)律師應當按時繳納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