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四十餘年,中國經曆了巨大的變遷。飛躍式的發展創造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奇跡——我國成為世界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對全球減貧貢獻超過70%,(1)GDP總量的全球占比從1978年的2%上升到了2020年的17%左右。(2)持續的高速發展也成就了龐大的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包括其中占比極高的家族企業,積累了巨量的超高淨值人群和私人財富,由此,也形成了當下巨大的家族傳承需求。
在創造財富、使用財富、分配財富、傳承財富的過程中,當代中國財富家族創始人會麵臨兩個先天的不足:首先是哲學和宗教層麵的基礎不牢固,這表現為對財富本質和傳承的認知不夠清晰;其次是財富安頓和傳承可依托的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包括產權製度、財產保護製度、商業主體的權利平等保護等。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頒行,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家族傳承的法治環境。
中國目前的階段和100多年前美國的“鍍金時代”有很多相似之處。實際上,現代慈善的起點正是以美國“鍍金時代”的石油大王約翰·D.洛克菲勒和鋼鐵大王安德魯·卡內基等先後建立家族慈善基金會為標誌的。洛克菲勒在1910年的財富達到10億美元(相當於2016年的約3000億美元),從這個意義上說,洛克菲勒是這個星球有史以來的首富,並且至今無人能夠超越他。
洛克菲勒是虔誠的浸禮會教徒,視自己為財富的“代管人”。洛克菲勒二世繼承了父親對於財富與慈善的理念,即“權利意味著責任,機遇意味著義務,財富意味著職責”。洛克菲勒家族通過建立現代基金會對公益事業提供長期支持,通過建立家族信托保障家族財富的增值傳承,通過創新的慈善投資增強資金的使用效率,最終實現了家族發展與公共利益協調的家族傳承。與此同時,洛克菲勒家族還以嚴格的家庭教育和完善的家族治理保證了有序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