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一個陌生人的來電(1/3)
評委的評論相差無幾,大概的意思是,如果你們不唱歌,興許能進第二輪,但這是一個歌唱比賽,你們的歌我們聽不懂。不過,你們集體甩頭發的表演很精彩,整齊劃一,五彩繽紛,很勁爆,很非洲。請問主唱,你會彈吉他嗎?
每每聽到這裏,鄭銘的反應隻有一個,就是把摔了吉他走人。
此舉成為了“Angry Birds”樂隊的招牌表演,也是演出結束後最令人期待的環節。雖然古今中外許多樂隊都有摔吉他的嗜好,但鄭銘並非效仿他們,他也不喜歡效仿別人,他是真的憤怒,是真的忍不住,不像某些樂隊,隻是為了嘩眾取寵,把廉價的吉他摔碎,以示牛逼。在鄭銘眼裏,這些人都不牛逼。真正牛逼的樂手,隻會跟著感覺走。
“Angry Birds”樂隊有一個特點,每次演出時成員都戴上麵具,所以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模樣,知道的人也不會四處散播,甚至可以當作沒見過他們,他們認為“神秘色彩”是“Angry Birds”樂隊最動人的地方,如果喪失神秘感,氣場將大打折扣。怒摔吉他正是“Angry Birds”的完美詮釋。隻要鄭銘抱著吉他上去,就不會再抱著吉他下來。
鄭銘的憤怒是奢靡的情緒,他認為憤怒是不可約束的。你不能因為別人搶了你的錢而以扶貧的名義忍氣吞聲,如果你對他很生氣,就給他點眼色瞧瞧,讓他知道憤怒並不廉價,惹惱別人要付出代價的。
鄭銘之所以對怒摔吉他屢試不爽,是因為演出的經費由投資人擔負。“Angry Birds”樂隊的投資人是一個房地產老板,名字叫馬德裏。他們最終結為摯友,正是因為彼此都是皇家馬德裏的球迷。雖然馬德裏並不懂球,但是看在名字的份上,他不顧一切的愛上了皇馬,經常半夜起床看皇馬的比賽。至於鄭銘,他從小就酷愛踢足球,他是皇家的忠實球迷,偶像則是伯納烏王子――勞爾。對於馬德裏這個人,正是因為愛屋及烏才產生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