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讓指著監控畫麵右上角的時間戳給張旭看:“時間一致。”
張旭錯愕:“所以蕭律您真的認識趙軍的原配?否則寧稚怎麽……”
如果他真的認識趙軍的原配,就不應該接饒女士的案子,這是所有律師刻印在骨髓裏的原則。
張旭覺得蕭讓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
怎麽想都覺得不應該。
蕭讓把證據材料丟回茶幾上,抬手鬆了鬆領結,走到沙發單人坐下,抬手捏了捏山根。
“趙軍和我父母是朋友。那天早上,我母親給我打電話,說小時候很疼我的叔叔住院了,讓我去探望。我當時忙,就讓寧稚代勞。”
孫晴急道:“既然您認識趙軍和他原配,您就不應該代理饒女士的案子啊!這首先就違反了利益衝突原則!”
她這話指責意味明顯,張旭擔心她和蕭讓起火,急忙說道:“蕭律應該是一時沒想起來,況且年底,咱們業績壓力大,這個案子標的高,蕭律重視,才會親自代理。”
蕭讓無奈:“確實沒想起來。我媽說是小時候很疼我的叔叔,小時候疼我的叔叔可太多了,我真不知道是哪個。”
張旭歎氣。
孫晴說:“那好,先不說這個,寧稚授意趙軍的原配提前火化,又是什麽情況?關鍵在這裏!”
寧稚這時候全想起來了,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緊張得紅了眼眶,抖著嗓子說:
“趙軍當時昏迷,我把東西送進病房,問候了幾句就出來了。趙軍的原配送我出病房,然後跟我吐槽,說趙軍在外頭有小三,小三還有個女兒五六歲了,問我,如果趙軍死了,這孩子能分財產嗎?”
孫晴和張旭的心都提到嗓子眼。
蕭讓和曾子君也都看過來。
孫晴:“你怎麽說?你該不會真的提醒她要提前火化吧?”
寧稚低下頭,小聲說:“我跟她說——如果趙軍立了遺囑,按遺囑進行財產分配。她說趙軍沒有遺囑。我說那私生女如果有和趙軍的親子鑒定,那就可以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