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家長房?”梁叛奇道,“你也是洪藍埠俞氏的?”
“不不不,不是!”那人仿佛極力辯解似的,“我不姓俞,我姓渠。”
梁叛貌似不經意地問:“哪個渠,是河渠的渠?”
“不,是雙人渠(徐)。”
原來這人有口音,渠、徐不分。
梁叛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卻沒多說甚麽。
其實梁叛知道此人姓名的叫法,押解他的公文上寫了此人的姓名、籍貫、年齒等基本信息,這人自己報的名字叫“渠西覺”,不過隻是讀音如此,具體是哪幾個字誰也無法證實——當然現在梁叛至少知道他姓雙人徐了。
當時替此人筆錄的書吏特地對梁叛打過招呼,說此人不識字,身上也沒帶戶帖和具結,他的名字具體是哪幾個字誰也說不清,到了溧水縣與當地交卸差事的時候,恐怕要多費點功夫查對。
而且這人是自首犯了殺人案子,但是所殺何人並不肯多說,動機經過也毫不交代,隻說殺的是溧水縣人,殺人地點也在溧水縣境內,自己是殺了人後從溧水逃到江寧縣來的。
刑房的崔夫子和新任主簿蔣寬一合計,幹脆就發回溧水縣本地審查,將意見上報張守拙,當即批了。
恰好溧水縣派人來向江寧縣球員,要借調一名仵作,梁叛便第一次得到了出遠差的機會,也第一次出了趟遠門。
一邊的冉清忽然用眼神悄悄示意梁叛,同時伸手沾了河水,背著那犯人,在腳邊寫了個“假”字。
寫完便用腳底擦去了。
梁叛隻是笑笑,表示自己知道。
至於是甚麽假,或許是那犯人的姓名、身份是假的,或許殺人的事情是假的,或許此人自稱不識字是假的,或許這一切都是假的。
但是梁叛抱定了“不管閑事”的宗旨,將這犯人交到溧水縣,再當一回仵作驗過屍首,便算了了差事,餘下時間安安心心陪著冉清和阿慶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