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瞎眼五年,楊廣統一歐洲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革新之法

皇宮內的禦書房內,熏香繚繞,昏黃的燈光下,楊廣和李世民坐在書桌旁,正深入地討論起郝大山的農村合作社問題。

楊廣首先開口道,“世民,你看這郝大山,他的合作社倒是一個新奇的構想,可是我朝的法律,似乎並未對此有所規定,你有何看法?”

李世民沉思了片刻,回答道,“陛下,郝大山的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超越了我朝現有的法律框架,我們的法律中,尚未涉及這類合作社的權責問題,比如財產分配、勞動權益等等。這些空白的法律點,正是阻礙合作社進一步發展的症結。”

楊廣點點頭,認真地說:“法律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如果法律製度不能跟上社會的變革,那麽將成為發展的阻礙。這種情況我們不能坐視不管,必須要有所行動。”

李世民認同地說:“陛下所言極是。我們可以設立法製研究院,將有關部門的人才納入其中,研究新的法製,以應對社會變化。此外,也可以在有限的地域內先行試點,看看效果如何。”

幾日後,郝大山站在縣府的大堂中,腳下的青石地板光滑如鏡,他的腳步聲在靜寂的堂內顯得格外清晰。縣官端坐在高高的官案上,深深地盯著他,手中攤開的卷軸上,是新製定的合作社管理法。

縣官清了清嗓子,正色道:“郝大山,你的合作社已經被授予了一部分自治管理的權力,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郝大山低頭思索了片刻,才回答:“大人,我想,這就是說,我和我的夥伴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來管理我們的農田和農作物,隻要我們不違反律法,就能夠繼續經營。”

縣官點頭道:“說得不錯。但你需要記住的是,你必須按照這份合作社管理法來執行,這是你自主管理的權力和義務。”

郝大山雖然是個農民,但他並不笨,他連忙答應道:“大人,我明白了。我們一定會遵守合作社管理法,恪盡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