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麽年代,人們對美的追求都很狂熱。
服裝店也好,服裝廠也好,不怕爆款多,就怕沒爆款。
尤其是開網店,隻要有一個爆款產品,是真的能挽救一個工廠,甚至還能挽救其上下遊的各種加工廠。
蕭均沒想到淩玥這麽痛快就要購買這件衣服,他頓時大喜過望,連忙說道:“那淩老板你想要什麽顏色,我可以先統計一下。”
淩玥搖搖頭:“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你不知道我的這邊的天氣。”
“過了元月份,大家的衣服就不會穿得這麽厚了。”
蕭均眼裏頓時就失去光彩:“你的意思是說,我來遲了?”
淩玥點頭:“你確實是來遲了。”
哪有人在下了大雪後才來推銷羽絨服的!
像淩玥開這個店的時候,羽絨服是在去株市進第二批貨時就進回來了。
衣服不怕進得早,就怕進得晚。
早點進回來,還能賣個好價錢,更能搶占商機。
而晚了,市場都已經達到飽和了,這衣服也就砸手裏了。
蕭均重重地歎了一口氣,說話的聲音也沒有剛才那麽響亮了,語氣也顯得很是頹廢。
“確實是我疏忽了。”
他一直生活在深市,從來都沒出過遠門。
這一次是他第一次出遠門。
出門時也沒做功課,一到清浦市就被大雪擋住了去路。
要命的是,在深市,像他們年輕人體質好,一件長袖就能過個冬天,體質差一點的,再在外麵套一個外套就行。
而他剛到時,身上穿的還是短袖,盡管他做了他認為的“萬全的準備”,可總有百密一疏的時候。
他遲疑地放下杯子,說道:“淩老板,你不看看我其他的那兩件衣服了嗎?也是羽絨服。”
淩玥不置可否的點點頭,又看了看他帶過來的另外兩件衣服。
“這兩件衣服太大眾化了,我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