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陽鎮派出所隊長去抓人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所有被喊來問話的人,也都讓回去了。派出所關押不了這樣多人,而且這事對於某些村民來說真是法不責眾。首先這打架隻要沒誰重傷或者死亡的,不可能參與打架的都處分。
加上很多村民也是被煽風點火才聽從了大隊裏的指揮,警告幾句也就得了。
不過幾個大隊長雖然放回去了,但責任肯定是追究的,甚至還有生產副大隊長。以後龍陽鎮可能就沒有這樣多大隊了。
羅成現在老家有側房空著,準備在鎮裏吃個飯住一晚上再走。而羅成想到簽到還沒有用,現在人在派出所,就好奇的打算幹脆在這邊簽到一次。
“係統簽到。”
“簽到成功,獲得物品,五四式手槍一把,五四式手槍子彈一盒,手銬一副,手電筒一個。”
沒有一樣是跨了時代的產品,但對於羅成來說有點夠嚇人的了。在獲得手槍的時候,羅成本能的反應是‘可刑’了。但想到這時代其實並不禁槍,供銷社其實都有步槍和子彈賣。隻不過沒有手槍賣,但不是說手槍普通人就不能擁有了。
很多當兵的基本上隻要是軍官以上退伍的,都會有手槍,甚至一些特殊原因退伍的人,長官還會送槍。
可是羅成對手槍沒興趣呀,要是來把步槍,他還會開心,等明年春天,還能打打鳥玩。至於進山打獵,算了吧,他又沒那技術。
手銬,對於羅成連說,更沒有用了,連收藏價值都沒有。唯一實用的還是手電筒,這種東西多來幾個都沒問題。
城東郊的民警也是打算就在這邊的派出所待一天第二天走的,李隊長詢問了一下羅成的行程,見羅成也不會在鎮裏多停留,就約好了一起回城,省得他們還要去等班車。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三大隊丟的十一隻雞鴨也被查出來了,也是被指使的。就是要鬧出矛盾,雞鴨沒被吃掉也沒死。這可是公社花錢賠了第三大隊的,要吃也是用於公社這邊的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