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差不多依舊是晚上六七點的時候,天色將暗,一個穿著耀眼的女人準時出現在了小區門口的十字路口。
女人手裏抱著一個禮盒,看著和報案的盒子相差不大,女人靜靜地等在路邊,四處張望著,應該是在尋找合適的人將這個盒子帶進小區裏。
交通部的監控發現了這一幕,於是急忙聯係了當地警察局。很快,劉警官帶著一個警察來到了十字路口附近。女人剛物色好一個人,正準備將盒子遞到那人手裏的時候,劉警官說時遲那時快地出現在了女人和那個人的麵前。
接盒子的人看到有警察,七魄已經嚇走六魄,連忙說不關自己的事,劉警官也知道內情,於是放走了那個人,轉而對女人說:“怎麽,這麽瘋狂,這麽喋喋不休啊?”
女人倒是很平靜,打開手裏的盒子說:“關你屁事,我這裏麵就是一雙鞋子,既不是槍支彈藥,也不是毒品百粉,怎麽,一雙鞋子難不成警察也要管?”
女人振振有詞,咄咄逼人,劉警官也不急著分辨,淡淡地說了句:“是嗎,一雙鞋子倒沒什麽,可是影響到他人的生活就不一樣了。”
女人感覺出眼前的警察似乎知道了什麽,神情有些膽怯起來,但依舊一一不饒地說:“誰影響別人的生活了,誰影響了,你有什麽證據。”
“證據!”說著劉警官嗤笑一聲:“警局裏什麽都有,走,帶你去看看。”
說著兩個警察依法帶女人上了警車。
車子很快到了警察局,劉警官打開視頻,視頻上麵是交通部門傳送過來的錄像資料。視頻裏麵連著四天都是自己拿著盒子找人的內容,看到這裏,女人已經慌了神。劉警官瞥了一眼女人已經不淡然的麵龐,將一份供述資料放到女人麵前的桌子上,裏麵便是被她收買,替他做事的人的供詞,其中還有一個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