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但他們還是沿著那條路走到底,回了一趟餘煦上學時住過的地方。
很普通的老一代的公寓樓,但放在十年前,大概已經是附近最好的小區了。
他們沒有走進去,隻是隔著小區大門看了看餘煦住過的那層樓——這個點倒還亮著燈,窗戶裏透出暖黃的燈光,貼了挺複古的剪紙窗花,大概是一家人團圓,正準備過年。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我也不太知道該怎麽和你相處,”餘昧看著那格暖黃的燈,沒頭沒尾地說,“當時也沒什麽錢,這邊的房子都是租的,後來才有錢買下來,好像也沒法給你提供多好的生活條件,還擔心你一個人會不會不適應。”
但餘煦比他想象中“好養活”得多,也很聽他的話,絲毫沒有同齡人該有的頑劣和叛逆,懂事得讓人有些心疼。
當時他工作很忙,和現在成名之後的忙碌不同,是另一種在天亮前熬時間、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的忙——因為看不清未來,就隻能接下眼前所有能接的工作,賺不分高低的每一筆演出費,才能負擔起兩個人的生活。
現在想來也聽瘋的,他自己也不過剛成年,在娛樂圈這個瞬息萬變的地方討著生活,居然有勇氣去承擔另一個小孩子的生活和未來。
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當時沒有餘煦這樣一個能讓他感覺到溫暖、覺得自己有所價值的存在,他大概也熬不過那段時間——找不到熬下去的意義。
直到現在也是如此。
不過要是十年前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會和餘煦結婚,還是因為洗脫緋聞這種原因,應該會想穿越到十年後來罵醒他……所幸結局是好的。
當晚,兩個人就這麽漫無目的地逛了一夜,去了餘煦讀過的學校、住過的地方,還有上學時會去的圖書館、公園、小超市——他不算生活豐富的人,甚至稱得上寡淡,但還是在這座小城市裏留下了很多生活的記憶,就連路過一架秋千,都能說出一點相關的過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