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抓我?你確定你的兵敢抓我?”
李躍民說話的同時,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勢閃身來到丁團長身後,一把尖尖的匕首頂住了他的腰眼。
丁團長萬沒想到李躍民的動作這麽快且幹淨利落,就知道自己手底下的這些兵沒一個是他的對手。
一個兵見狀,舉起手裏的漢陽造對準了李躍民:
“大膽狂徒,居然敢挾持我們團長,再不放手,我一槍斃了你。”
“斃了我?小樣吧,你敢開槍試試?”
李躍民另一隻手抬起衝鋒槍,對著眾人作了一個掃射的姿勢。
那些當兵的知道這一梭子下去可就是三十發子彈,也就是三十條人命,故而都隻是端著槍,誰也不敢輕舉妄動。
丁團長一見,急忙擺擺手:
“這位小兄弟,別衝動,別衝動。野豬肉我們是吃了,但卻是從路上白撿的。
你那兩位兄弟確屬實不在我手裏,至於他們為何丟下肉走了,我也不知道。”
丁團長說完,一個勁兒拿眼神兒朝麵前的士兵擠兌。
示意他們繞到李躍民身後去,給他來個前後夾擊。
自己為了吸引李躍民的注意力,則對他繼續說道:
“這位兄弟,我們是黨的隊伍,既然這肉是你的,多少錢我們買了。
你拿了錢,趕快去找你弟弟吧。”
李躍民早把他們的小動作看在了眼裏,卻假裝不知不覺。
“那好啊,一共是十三頭大野豬,一斤肉兩塊錢,平均按五百斤算,一共是一萬三千塊。
你確定這筆錢你拿得起嗎?”
李躍民趁機獅子大開口,報了一個離譜的價格。
“這個嘛,這個嘛。”
丁團長連嗯了兩聲,不敢答應。畢竟這筆錢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他就是想給,也給不起。
李躍民聞言,拿匕首往進深紮了一下子,匕首直接穿透了丁團長的棉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