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轉頭,就見說話的是馬駿。
“馬科長,你才下了幾天井,井下的巷道都沒有弄熟呢,下去救張衛東...恐怕是凶多吉少!”
賀虎冷著臉說道。
“就算把命搭上,我也要下去找小三哥!”
馬駿激動地大聲叫道:“小三哥為我們隆盛煤礦做了多少事?要不是他,隆盛煤礦能有今天?現在他出了事,我們要是不救他,還算是人嗎?”
“這...”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隆盛煤礦這些年,的確多虧張衛東,才順順當當,安安穩穩。
現在張衛東出了事,如果就這樣放棄,的確令人寒心!
“馬科長,張衛東我們當然要救,可也得考慮救援的安全!”
方琴冷著臉說道:“賀礦長說得沒錯,你下了幾個月的井就上來到了保衛科,井下道路不熟,經驗也不如賀礦長豐富,你去的確不合適!”
她看似在反對馬駿,卻依舊讚成繼續救援,話裏話外,是在逼賀虎下去找張衛東。
賀虎當然明白方琴的意思,甚至懷疑馬駿根本不是真心想救張衛東,而是和方琴一唱一和,逼自己下去救張衛東。
略一遲疑,賀虎便走過去,低聲對方盛說道:“方老板,事情已經這樣了,我們可得慎重考慮...按照規定,三人以下算是一般事故,要是繼續救援造成二次事故,可就是較大事故了!”
“呃...”
所有的人聽了賀虎的話,再次愣住。
誰都清楚煤礦安全事故的規定,死亡三人以下是一般事故,要是查出煤礦違反安全規定,相關主要負責人就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煤礦一旦出了事,安全部門一番調查,絕對能查出問題,也必須給死者交代。
但是,一般情況下,不是特別重大的失誤,煤礦相關責任人被判刑後都是監外執行。
也就是說,花點錢,事情都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