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朱標不當仁君,大明成日不落了?

第161章 杭州灣!

於是,朱標就學西方那一套。

重新訂立了法規,增強判例法的使用。

判案的權力不在縣衙的縣令手上,而放在了專門設立的法官手上。

三權分立的雛形也逐漸開展。

以張居正為首的執法機構,和以王陽明為首的司法監督機構。

還有由各地商人以及百姓,主要是朱明皇家組成的立法機構!

三重機構,三權分立!

這三重機構中,朱標暫時沒想將皇家的立法權交出去。

畢竟時代還達不到能民主的程度。

所以製定法規法條的權利,必須先由朱標過目。

朱標在腦海中找到能跟前世所對應的法條,才能執行。

可以說是摸著前世記憶過河了。

幸好大部分新的法規法條都很靠譜。

關鍵是各地的識字率提上來了,法規的普及程度也變高。

公社這種組織,由朝廷直接控製,而不是像之前一樣由地主控製。

能將法律的宣傳直接提升到每一個村,每一戶!

也極大增強了法規的信任度。

否則按照之前老朱的那套搞法,普通百姓隻知道《大明律》三個字。

具體有哪些法規,解釋權全都在本縣官吏的手中。

那不就扯淡了?

新設立的法規,在公社之中公布,就嚴格執行。

違法必究!

朱標下了船,先是在杭州灣附近看了看。

杭州這座城市,如今已經恢複的不錯,關鍵是各大公社將民間的活力給釋放了出來,不再聚集於地主老財手中。

普通百姓也能買得起衣服,吃得起糧食,甚至能品嚐到最好的青鹽。

一片有活力的市場出現在朱標麵前。

大街小巷,不再是羽扇綸巾的讀書人才有資格出來,穿著一身粗布衣服的平民百姓也能昂首挺胸走在路上。

反而往日那些讀書人。

要麽在酒樓中借酒消愁,要麽在小酒館裏教幼童茴字的四種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