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該讓你唱這首歌的!”
出了KTV,秦葭挽著程驍的胳膊,沿著長街的馬路,一邊走,一邊說,頗有些自責。
程驍笑道:“與你無關!這首歌一出,誰不打聽?”
“哥哥,我本來以為還挺了解你的,怎麽突然感覺你好神秘?”
“我哪裏神秘了?”
“這首歌,真是你瞎哼哼就能哼出來的嗎?”
“我有時候,還真能唱出一些好聽的曲子!”
“是嗎?那你再哼一首別的歌!”秦葭非要見證奇跡,“我先跟你說,我的記性好,但凡聽過的歌,我都能記住。所以,你別拿一些已經有了的歌來糊弄我!”
程驍神秘一笑:“那我再唱一首:
聽見你說,朝陽起又落,晴雨難測,道路是腳步多。
我已習慣,你突然間的自我,揮揮灑灑,將自然看通透……”
秦葭小嘴微張,聽得很認真,一臉著迷的樣子。
可是,程驍卻不打算把這首歌唱完,唱到這裏,他開始真正的瞎哼哼。
“停、停、停,”秦葭連忙打斷程驍的瞎哼哼,“前麵的很有意味,怎麽後麵開始亂了?”
程驍雙手一攤:“這是我琢磨了大半年,才找到一點感覺。我又不是專業的作曲家!”
秦葭說道:“哥哥,看來你在這方麵很有靈性。要不,我找個專業的音樂人,把你係統地培養一下?”
“不用、不用!”程驍連聲推辭,“我不做音樂,照樣能賺錢,照樣能活得很好。而且,我也不想做歌星,不喜歡走到哪裏都有狗仔隊跟著的感覺!”
“可惜了,你的音樂天賦!”
程驍哪有什麽音樂天賦?
他心中暗笑,卻是一臉的嚴肅:“唱歌,以後就當是一種愛好吧!遇到合適的人,我會把這首歌送給他!”
“你舍得?”秦葭有點不敢相信。
這年頭,誰寫了一首好歌,不是大肆張揚,並且到處走穴,吃盡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