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這裏集會,是為了肯定一種信仰,一種對共同目的、共同信念和共同的獻身精神的信仰。
我們中間的一些人已經選擇美國作為自己的國家,另外一些人則是做出同樣選擇者的後代。因此,我們有權把自己看做一個精英群體,他的成員們勇於同過去決裂,勇於麵對在一個陌生土地上遇到的危險和孤寂。激勵我們或我們的先輩做出這一選擇的目標是什麽呢?我們追求自由:免遭壓迫的自由,遠離貧困的自由,獨立自主的自由。我們那時努力追求這一目標,而今我們相信自己已經通過奮鬥達到了這一目標。當我們說我們首要的目標是追求自由的時候,意旨何在呢?我常常懷疑人們是否對憲法、法律和法庭寄予了過多的希望。這些都是虛幻的希望,請相信我,這些真的是虛幻的希望。自由隻存在於人們心中,如果它在人們心中死去,沒有任何憲法、法律或法院能夠挽救它,任何憲法、法律或法庭甚至對此無能為力。而當自由存在於人們心中時,沒有必要用任何憲法、法律或法庭去挽救它。那麽人們心中必須存在的自由是什麽呢?它不是冷酷無情,不是恣意放縱的意誌,不是為所欲為的自由。這些是對自由的否定,會直接毀滅自由的精神。假如在一個社會中,人們認為不應該對他們的自由加以控製,那麽它很快會變成一個隻讓一小部分凶狠殘暴的人擁有自由的社會——這是我們以痛苦的經驗換來的一點教訓。
什麽是自由的精神?
我不能給它準確地定義,隻能告訴你們我自己的信念:自由的精神就是反對唯我獨尊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盡量去理解別人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不帶任何偏見地將別人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一起考慮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即使一隻麻雀落地也該引起關注的精神;自由的精神也就是基督的精神,他在大約兩千年之前教給人類從未學過並且永遠難忘的一課:有可能出現一個王國,在那裏,人們對最偉大者和最渺小者不分貴賤,一視同仁。現在,這種精神,這種從未存在、或許永不會有的、唯獨美國才具有的精神、唯獨美國人的良知和勇氣才能創造的精神,它以某種形式深藏在大家心中,它讓我們的年輕人此刻正為之奮戰和犧牲,它讓我們看到一個自由、繁榮、安全和富足的美國——如果我們不能把人類所有美好的願望當做信號、航標和準則,並為之奮鬥不已,我們將不能抓住自由精神的真諦,我們將懈怠對自由精神的承諾。為了確定大家共同分享這一信仰,我請求大家舉起手跟隨我一起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