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職統考
1977年,我國恢複高考,自此高考成為我國學生進入大學的主要途徑。我國高等職業院校的考試招生製度,一般都被納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考試招生製度,所有的普通高中生統一參加一年一次的高考,隻是在招生錄取的時候,分數高的進入本科院校,分數低的進入高職(專科)院校。這種考試招生方式,實際上是將職業院校作為低一層次的學校進行招生,由此也造成職業院校招收的往往是分數比較低的學生。
1987年,國家教委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少數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的暫行規定》,文件規定:高職統考考試科目分文化課和專業課兩部分,文化課考政治、語文、數學,專業課考試科目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要求確定一門專業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工作。後來各地區根據現實發展的需要對考試內容進行了一些調整,主要采取“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專業課”的形式進行招生,即“3+X”模式。高職統考主要是針對中職學校畢業生的考試,也是高職院校招生的重要方式,相對來說,高職統考招收的學生更具有職業性的特點,也是中職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渠道,但其依然沿用“普通高考”的考試模式,無論文化課還是專業課考試都是以考查理論為主,沒有凸顯職業院校考試招生的特點。
(二)自主招生
2005年,我國開始在高職院校實行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首先在上海實行。所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是指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高職院校依法自主進行入學測試、自主確定入學標準、自主實施招生錄取的招生方式。[11]自主招生製度突出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注重學生的職業潛能,大部分院校采取的是筆試加麵試的考核方法。考生參加院校自主招生測試並合格後,可直接被錄取,不用再參加普通高考。2007年,自主招生在全國高職院校全麵啟動,具有自主招生權的院校主要是各省發展前景較好的示範性高職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