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學前教育卷

一、0~3歲早期教育服務供給嚴重缺位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0~3歲早期教育服務支持母親就業的功能被逐漸忽視,導致3歲以下與3歲以上兒童入園機會差異明顯。兒童入園年齡由原來的56天(即母親產假結束後)提高到18個月(部分地區是2歲)。也就是說,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年齡在1歲半以下的嬰幼兒不再能進入早期教育機構,加上托兒所嚴重萎縮,1歲半至3歲兒童的入園機會也大為減少。數據顯示,2004年3歲以下在園兒童數為119.5萬,2010年這一數字僅升至206.5萬。[11]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我國0~3歲人口已達6000餘萬,相較於發達國家如法國98%的孩子在3歲前入托,我國嬰幼兒入托率極低,目前僅為4.1%,大部分嬰幼兒仍是由祖輩進行日間看護。0~3歲早期教育機構稀缺,但家庭的需求巨大,各地群眾入托期望與兒童實際入托率差距明顯。例如2007年專項調查顯示,北京市55.3%的人認為未滿3歲的兒童已適宜入托,九成家長認為托兒所有必要發展;上海市的這一比例更是高達95.3%。[12]2015年“全麵二孩”政策在我國正式實施,0~3歲早期教育服務供需矛盾問題將更加凸顯。

2016年國家衛計委委托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在北京、上海、南京、鄭州等10個大型城市就3歲以下早期教育服務情況開展專題調研,該調研顯示便利性和安全性是目前家長對早期教育機構的重要考量:近80%的受訪者希望孩子在社區周邊入托;超過七成的受訪者希望孩子進入師資和安全性較好的公立園。而實際情況是近80%的嬰幼兒主要由祖輩進行日間看護。嬰幼兒父母希望把孩子送到早期教育機構的原因,一方麵是為了解決單純的“有所托”問題,如與祖輩育兒觀念衝突,祖輩身體不好,祖輩在外地無法幫帶孩子,自己工作忙沒有時間帶孩子,等等;另一方麵則是解決“有質量的托”的問題。家長希望孩子接受更為專業的早期教育,促進幼兒能力的提升。然而,目前我國0~3歲早期教育服務供給嚴重不足,無法滿足家長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