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的病始終沒好利落,好幾天,歹幾天;他自己向來不會留神,稍好一點他便想吃口硬的,吃了便又不舒服。他不想恢複福隆了,沒那個精神;那兩個買賣,他也不大經心,他得恢複他的馬虎,這可是另一種馬虎,一種不能不承認自己的衰老的馬虎。這種馬虎是會殺人的。
天賜十九,爸七十。天賜願給爸辦整壽,他有了會寫會畫的朋友,他得征求壽文壽詩壽圖,以減少爸的商人氣,而增高自己的名士身份。爸打不起精神幹這個,可是也不便十分攔阻,這是兒子的孝心。他已給兒子還了不少的賬——連狄二爺那把扇子開來賬條——爽性叫兒子再露一手。他還那些賬的時候,不能不叨嘮幾陣,可是同時心中也明白,兒子不是為吃喝嫖賭花了,是為置衣服買東西,雖然那些破東西沒有一樣看上眼的。他想開了,兒子本是花錢的玩意,不叫他這麽花,他會那麽花。他看不起雲社那群“軟土匪”,可是他們也有用處:商會辦不動的事,他們能辦,他們見縣官比見朋友還容易。兒子不和他們打拉攏,很好;能和他們瞎混,也好。這年頭做買賣不是都得結交軟土匪與官場嗎?隨兒子的便吧,他管不了許多。天賜的婚事倒是常在他心裏,他怕兒子被雲社那群人吃了去,真要娶個官宦人家的小姐來,那才糟。他自己吃過了虧。他自己年輕的時候,也是迷著心,而老太太的娘家父親愛上他的和氣與財力,非讓他做女婿不可。他一輩子沒翻過身來。他並不恨老伴兒,可是想起來不免還有懼意。結婚最保險的辦法是女的比男的窮,身份低;駙馬爺至多會唱“四郎探母”!是的,他得趕緊替天賜張羅著,趁著自己還有口氣。先辦壽,後辦婚事,花吧,反正自己還有多少年的活頭?福隆都燒了,身子落在井裏,耳朵還能掛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