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元朝東平府有個富人,姓劉,名從善,年六十歲,人皆以員外呼之。媽媽李氏,年五十八歲。他有潑天也似家私,不曾生得兒子。止有一個女兒,小名叫做引姐,入贅一個女婿,姓張,叫張郎。其時張郎有三十歲,引姐二十七歲了。那個張郎極是貪小好利刻剝之人,隻因劉員外家富無子,他起心央媒,入舍為婿。便道這家私久後多是他的了,好不誇張得意。卻是劉員外自掌把定家私在手,沒有得放寬與他。亦且劉員外另有一個肚腸。一來他有個兄弟劉從道同妻寧氏,亡逝已過,遺下一個侄兒,小名叫做引孫,年二十五歲,讀書知事。隻是自小父母雙亡,家私**敗,靠著伯父度日。劉員外道是自家骨肉,另眼覷他。怎當得李氏媽媽,一心隻護著女兒女婿,又且念他母親存日妯娌不和,到底結怨在他身上,見了一似眼中之釘。虧得劉員外暗地保全,卻是畢竟礙著媽媽女婿,不能十分周濟他,心中長懷不忍。二來員外有個丫頭,叫做小梅,媽媽見他精細,叫他近身服侍。員外就收拾來做了偏房,已有了身孕,指望生出兒子來。有此兩件心事,員外心中不肯輕易把家私與了女婿。怎當得張郎憊賴,專一使心用腹,搬是造非,挑撥得丈母與引孫舅子日逐吵鬧。引孫當不起激聒,劉員外也怕淘氣[1],私下周給些錢鈔,叫引孫自尋個住處做營生去。引孫是個讀書之人,雖是尋得間破房子住下,不曉得別做生理,隻靠伯父把得這些東西,且逐漸用去度日。
眼見得一個是張郎趕去了。張郎心裏懷著鬼胎,隻怕小梅生下兒女來。若生個小姨,也還隻分得一半;若生個小舅,這家私就一些沒他分了。要與渾家引姐商量,所算那小梅。
那引姐倒是個孝順的人,但是女眷家見識,若把家私分與堂弟引孫,他自道是親生女兒,有些氣不甘分。若是父親生下小兄弟來,他自是喜歡的。況見父親十分指望,他也要安慰父親的心,這個念頭是真。曉得張郎不懷良心,母親又不明道理,隻護著女婿,恐怕不能夠保全小梅生產,時常心下打算。恰好張郎趕逐了引孫出去,心裏得意,在渾家麵前露出那要算計小梅的意思來。引姐想道:“若兩三人做了一路,所算他一人,有何難處?不爭你們使嫉妒心腸,卻不把我父親的後代絕了?這怎使得!我若不在裏頭使些見識,保護這事,做了父親的罪人,做了萬代的罵名。卻是丈夫見我不肯做一路,怕他們背地自做出來,不若將機就計,暗地周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