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行為理論的產生和發展,對於語言哲學乃至科學語言研究的影響具有革命性的意義。這不僅因為言語行為的發現,從根本上改變了哲學和語言學研究的方向。而且,對於語用學而言,核心的兩個理論觀點正是,“一是言語行為理論,即把語言交往的基本單元首先理解為是言語行為,而不是記錄下來的靜止不變的符號和語句;二是語用意義的構成理論,即把言語的主體(包括講話者和接收者)同時也理解為是構成意義的情景條件”[51]。正如施太格繆勒(W.Stegmüller)所言:“說起來真是荒唐,而且對於過去2500年間所有那些比任何一種方式研究語言的人來說這也是一件令他人感到羞恥的荒唐事,即他們竟然沒有遠在奧斯汀之前就做出這樣一種本質可以用一句很簡單的話來表示的發現:我們借助於語言表達可以完成各種各樣的行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到有一位哲學家發現存在著像語言行為這樣的東西時,甚至可能已經是現代哲學中‘語言學轉向’幾十年以後的事了。”[52]可以說,奧斯汀的“說話就是做事”的宣言,最本質地標示了語用學的核心理念。因此,從曆史發展的角度厘清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曆程,對於進一步把握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脈絡、主要內容和未來趨向,具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