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也都是一臉好奇,不知道青雨霄霄要提出什麽的條件。
青雨霄霄則是不假思索的道:“福利分紅什麽的,我們先不談,我也不在乎,我要的條件很簡單,那就是我隻會幫你半年,半年之內,我會幫你把公會做出一定的成果,你要擔心我做不到的話,我可以跟你簽對賭協議,除此之外,在這半年裏,公會由我全權管理,你不許有任何插手,如果你同意的話,我就帶人加入你!”
陳陽聽完後,沒有立即回答,而是陷入了思索。
青雨霄霄也沒著急,隻是看著陳陽,靜靜等待著。
十秒鍾後,陳陽點頭道:“你這個條件,我可以答應,而且正合我意,因為我對管理公會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擅長,你來全權管理,我正好可以當個甩手掌櫃,至於對賭協議,就不用簽了吧。”
陳陽也不怕把權利交給青雨霄霄後,青雨霄霄一走,又會帶走很多人。
因為該走的總會走,該留的總會留,陳陽一直相信這個道理。
再者來說,陳陽現在算是半脅迫著她們加入,所以她們不是誠心誠意的加入,遲早也會有異心,想要再次離開。
既然如此,陳陽再怎麽把大權掌握在手,也阻止不了他們的離去,就像於梓傑一樣。
或許有人會疑惑,既然如此,早知道他們會離開,何必要讓他們加入呢?這有什麽意義?
為什麽不自己培養一群忠心耿耿的手下,來把公會做大做強呢?
而陳陽想得很簡單。
那就是利用青雨霄霄她們,先做一個公會出來,這樣的話,就算青雨霄霄他們走了,還能留下點東西。
要是讓陳陽自己找人慢慢培養,然後去把公會做大做強的話,那樣太慢,而且因為沒有經驗,就會跟瞎子摸象一樣,不斷地摸索,做到最後,有可能人沒培養起來,公會也沒做起來,結局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