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酉十一月十一日 居草庵。
十五日 訖二十日講《梵網經》戒本。
十二月一日 訖三日講《藥師經》。迥向故瑞意法師。(二月二日複念佛回向。)
除夕 夜講蕅益大師普說二則。
甲戌 元旦訖。
十四日 講《四分律羯磨》初二篇。
十九日 二十日 講《羯磨》。
二十一日 為蕅益大師涅槃日設供,並請大師遺作《祭顓愚大師文德林座右銘》二首。
二十二日 夜與大眾行蒙山施食。回向鬼眾及草庵已故諸蜜蜂等。
二月三日 之廈門南普陀寺開講《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為書弘律願誓句,並記二月餘行事,贈芳遠居士,以為遺念焉。沙門演音,時年五十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