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些混蛋放我出去,我要見我的律師,我要告你們侵犯人權……”
江城市局審訊室裏,一個神色囂張的年輕人正坐在審訊椅上大聲怒吼著。
他神態張狂,完全不把審訊室諸人放在眼裏。
性格乖張跋扈,標準的紈絝子弟。
這名年輕人正是剛從江城大學被抓進來的於俊豪。
都抓進來將近半個小時了,光是核對身份都用了近二十分鍾。
於俊豪大吵大鬧的根本就不配合。
衛明見狀坐在那裏整理資料不再搭理他,方婷雖然不解但也將電子記錄筆停了下來,等待衛明的下一步行動。
於俊豪又鬧騰了一會兒,眼見眼前的兩名警察沒再搭理他,遂張狂大笑道:“我是那麽隨便就讓你們抓的嘛,趕緊放我出去,不然等我的律師來了就有你倆好看的了……”
衛明敲了敲桌子,道:“你如果沒犯錯誤,為什麽看見我們就跑?”
“我鍛煉身體不行嗎?”
衛明冷冷地瞥了於俊豪一眼,道:“老實點!這樣對你一點好處也沒有!”
“要你們管……”
“觸犯法律的人,就歸我們管!”
衛明不再繞彎子,將手上的一張照片放到了於俊豪麵前,直接開口道:“這個女孩,你應該認識吧?”
“這個賤貨,果然報警了,真是晦氣!”
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於俊豪臉色難看了幾分。
他小聲嘀咕了一句,不屑地甩了甩額頭的劉海,道:“照片上的女孩叫苗甜甜,是我學校的一個小學妹,同時也是一個名氣不怎麽大的小主播。
上個月我在她直播間打賞了幾萬塊錢後這女孩就死皮賴臉的賴上我了。”
於俊豪說到這裏將身體向後靠了幾分,整個人靠在椅背上,道:“我說警官,這都什麽年代了,你情我願的事情,就因為這個把我抓起來不至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