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城握緊拳頭,用力砸在地上:“所以別跟我說什麽天賦,我就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練出來的,憑什麽你一句‘我是個天才’就給帶過了?餘安當時跟我說我是天才的時候,我還真的高興了老久,現在想想,這不是在扯淡嗎。我要真是天才,用得著天天練得跟條狗一樣?”
大概是拳頭砸在地上有些疼,伏城不動聲色地把手掌在腿上蹭了蹭,這才接著說道:“再說了,打籃球到底啥算有天賦?跑得快算,跳得高算,投的準算,那憑什麽能比別人多花功夫去訓練就不算?跑得快跳得高算什麽,這是老天爺給的東西,會就是會,有什麽難的?訓練可比跑跑跳跳辛苦多了。”
伏城仰起臉,看著頭頂樹杈間漏下的淡淡光點,篤定地開口:“要我說,能一直努力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
張思遠轉過臉,看著身旁男孩翹起的嘴角,有些出神。恍惚間,這張已經棱角分明的麵龐和十二歲夏天那個咧嘴壞笑的男孩重疊在了一起。
“一直努力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
他喃喃地重複著,不知為什麽,突然想到多年前,結營儀式那天教練對自己說的話。
“很厲害啊,思遠。能做到這些,一定很辛苦吧。”
原來是這樣。
原來從一開始他就想錯了。
他一直以為教練的意思是自己不夠優秀,不夠有天賦,所以才覺得自己做到這一步會很辛苦。
可現在他好像有些明白,教練到底是什麽意思了。
就像他為了參加初中的杯賽,花了兩個月早起練習投籃一直練到軟組織損傷;為了高中加入校隊,每天都會去操場跑3000米拉體能;為了能在楓楊球社拿下首發控衛,他整個寒假都泡在球館,從清晨到黃昏。
明明很辛苦,比別人都要辛苦。可他確實也做到了他想要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