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跟蹤、偷拍,我們要了解這些都是在觸碰法律的紅線,”鬱然站在舞台深藍色的幕布前,“在我國明確規定,個人不得以所謂私家偵探名義對任何公民進行非法跟蹤、偷拍等不良舉動,更不允許販賣公民信息獲得利益。
甚至於八卦雜誌的狗仔,機場代拍的頭目都屬於犯法行為,並且觸及販賣交易,非法盈利等目的。
更別說有些不法分子將偷拍來的隱私照進行網上售賣、敲詐勒索,這些行為在一開始就應該被製止,可為什麽我們視而不見呢?
一個原因——不知道是犯罪。像我們政法係在校的諸位或從事相關行業的同學,一旦看到任何不法行為都會第一時間采取措施。
可如果你並不清楚行為是否犯法呢?比如走在街上有人從你身邊快速走過,手碰到你的臀部或胸部。
再比如你和親戚朋友一起吃飯,在明知你不會喝酒的情況下,有人瘋狂勸酒,你不喝其他人就說你不懂事兒,不給他麵子。
再或者你逛街的時候,明明街道很寬,可就有人要故意擠著你走,嘴裏不幹不淨批評你的穿著打扮,甚至還有可能故意弄髒你的衣服。
有很多很多種情況,有些人會遇到,有些人會看見,第一反應是什麽?那個人真惡心,或者趕緊躲起來,慶幸那個受到傷害的不是自己。
所以有時候我們真的需要想想,一旦發生那些情況我們應該怎麽辦,報警?罵回去?還是默默走開,假裝什麽事也沒發生過。”
幕布緩緩升起,紅藍兩方已經在舞台兩側就座,一張巨大的海報橫在兩方之間,上麵寫著此次辯論的前因。
某甲多次尾隨某乙,在心驚膽戰忍無可忍之下,某乙利用棍棒等物品將某甲打成二級傷殘,某乙是否有罪。
“我方為某乙做無罪辯護,”藍方三號辯手起身,“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在特定空間、特定時間跟蹤他人對他人隱私權構成侵犯都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