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幹血的傷口 肉質紅白
被豁開的喉嚨 卷絲著的 聲帶
你留下 一臉的驚駭 讓我猜
我讀懂了 知道這周圍 一定還有人在
方友倫回到家,打開台燈,找出那本他還沒看完的書——《蘇菲的世界》。
這確實是一本不錯的書,為什麽這麽確定?哈,原因很簡單,因為她也很喜歡。那個她是方友倫剛剛才開始交往的女友,叫趙菲雲,很漂亮、很聰明,也很有書香氣質。方友倫雖和她早就認識,但聚到一塊兒的時候,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也沒什麽私下的來往。
但,若不是在那個雨天,他也不會靠她那樣的近,為她撐傘,送她回家。他們倆的關係也就是從那時開始有了些微妙的變化。也許,這便是人們常說的“緣分”中那個始終不常出現的“分”吧。
友倫在菲雲的身旁常常會顯得很局促,就像個小孩子一樣,什麽事都聽她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愛她。但菲雲當時對他是沒有感覺的;隻是覺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有時甚至覺得方友倫比一般人要傻。不過還好,瞧著不煩。
平時,菲雲身後可是有一大幫的追求者,當然,方友倫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方友倫可是費了很大的勁兒才使得趙菲雲點頭承認了他倆的關係。這中間有多辛苦,我想就隻有方友倫一個人知道了。不過也不錯啊,再怎麽說他也是最後的贏家,贏得了菲雲的小小認可。說起來,還饒有趣味……
趙菲雲曾對她的朋友透露過,說她最喜歡的是有學識、有知識的男孩子,不喜歡那些吊兒郎當裝酷沒內涵的人。這句話,是方友倫在她的旁邊假裝擦桌子時聽到的。這可把方友倫給樂壞了。俗話說有題目的問題好回答;既然知道了菲雲所喜歡的類型,那這就好辦了,比瞎忙強。
方友倫自從獲悉的那一天開始便一直記在心裏,並且常常以此來督促自己——和這個女孩兒在一起,必須要出口成章、言出有物才會讓她青睞自己。從那開始,方友倫便終日泡在書吧裏。什麽《史記》、《戰國策》、《本草綱目》、《清宮秘史》、《明朝那些事兒》,等等,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讀一遍。而且還經常上網抄錄一些浪漫的詩詞用以點綴自己的談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