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初,北京。
我走在街道上,馬上就要到那個十字路口了。我的心砰砰跳,它根本不聽我使喚,沒出息的亂撞,好像要從我的身體中跳出來似的。我看一眼手表,8點29分。我深吸一口氣,走進等待過馬路的人群中。實際上,我早已在這邊看到馬路對麵同樣等待綠燈亮的人群中的他,這樣的狀況已經持續一個月了,似乎我已經習慣了每日同他於這個十字路口相遇。他站在路的那邊,我站在路的這邊,然後接下來便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他還是穿著那又長又厚重的黑色風衣,在人群中他仍然是那樣地顯眼。與往日不同的是,今天他還撐著一把紅色雨傘。
我不自覺地伸出手,雖然今天略微是陰天,但還並沒有下起雨來。反而我覺得擁有這種天氣的時刻當屬八月份京城一天當中最舒適的光景了吧!
不過我也早已習慣了他的各種怪異舉止,這對我來說並不算什麽,正是他的這般奇怪才惹得我如此好奇。此刻我隻顧得上自己的心髒砰砰跳個不停,緊張地不敢直視他的眼睛,直到我發現他也在看我為止,我才敢真正地看他一眼。
他長得真的很好看,非常耐看的陽光型男孩。不得不承認,他真的是我人生中的福星,托他的福,現在的我文思如泉湧。我的科幻愛情小說《奇跡》在網絡上發表後產生了巨大的轟動,這是我始料未及的。瀏覽量劇增,我的讀者也急劇增加,但我並沒有被這份暫時的甜頭衝昏頭腦,因為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我用了十年的時間才磨成一劍。而現實往往就是,別人隻會關注一個人輝煌的時刻,卻未曾注意過這份成功背後那血與淚的掙紮和付出。
誠然,大家都對一百年後的世界十分感興趣,也對男主角奇跡十分感興趣。就像是,我對這個每日在路口都會遇到的穿著怪異的他如此感興趣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