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時候,我隨衛兵來到內華達大酒店。
我沒穿格林送的那條裙子,因為實在太惹眼了。
酒店門外陳列著一排轎車,衣著奢華的男女手挽著手,依次進入大廳,看上去有一場大型晚宴正在舉行。
格林·休斯頓身穿黑色晚禮服,他脊背挺直,雙腿修長,滿頭金發梳理得一絲不苟,一見我就揚起笑容:“親愛的,怎麽沒有梳妝打扮?我說過要赴宴的。”
“先生,求您不要再為難我們了。”我已經沒有力氣拐彎抹角了,徑直走到他麵前哀求道“放過我們吧。”
格林豎起食指,比在嘴邊說:“等會兒再說這個,先去換衣服,我不是送給你一條裙子嗎?”
“我不能陪您赴宴。”
“不能?那你來這裏做什麽?”
“您用我朋友和工廠裏的人威脅我不是嗎?”
“所以你來告訴我,你不打算受我威脅?也不在乎那些人的死活?”
“求您行行好放過我們吧,您要錢嗎?我可以把工廠的收入都給您。”
他輕歎了一聲,忽然扯住我的手腕,把我拉到一個無人的角落,我還沒來得及呼喊,就被粗魯地捂住了嘴。
“安靜!”他收起了平日裏的紳士做派,冷冷地說:“我讓你幹什麽你就幹什麽,否則別說你庇護的那群菲利斯賤種,把你們全家弄進監獄,也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我死死地望著他,心裏一個聲音在反駁,這不可能,他不過是在嚇唬人。
“怎麽?你不相信?還是你覺得為你撐腰的人回來了?”他微微皺起了眉頭,低聲但惡狠狠地說:“那群喪家之犬隻會狂吠,他們什麽也做不了。”
“就是秘查部隊也不能一手遮天!”
“你沒有這麽蠢吧。”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放開手說:“去換衣服。”
我站著不動,下一秒,伴隨著響亮的一記耳光,臉頰火辣辣得疼了起來,我整個人被打得踉蹌了一步,跌靠在牆壁上。然後領子被揪起來,男人逼近我說:“是不是之前對你太好了,所以就把我的話當耳旁風?送你們一家進監獄多沒意思,對了,你不是可憐菲利斯人嗎?那送你去隔離區和他們作伴好不好?你媽媽不是有個菲利斯姘頭嘛,也許你和你哥也是菲利斯賤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