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2◎
發布兼職廣告的那人不到5分鍾就通過了宿舍老大的好友請求。
他告訴老大,自己的公司是專門負責分配網絡兼職的,他們發布的網絡兼職都很簡單,基本上隻需要有手機會上網就能操作。
事少,錢多,上手簡單,有手機就能操作。
這幾個條件對於大學生來說實在太有誘/惑/力了,老大幾乎沒有思考,迫不及待應下了這份兼職。
一天後,負責人給老大安排了第一份兼職工作。
工作是去一家網紅餐廳點一杯奶茶一個漢堡,吃完後給在美食點評APP上給商家一個好評。
白吃白喝還能拿錢,這種工作簡直不要太輕鬆。
老大興高采烈地照做,當天晚上就憑借著吃飯小票、點評截圖和對應的賬號截圖收到了負責人發過來的398元的轉賬。
98元是餐費,300元是他當天的兼職工資。
接下來的幾天,負責人每天都會給老大分配工作,老大自然也輕鬆賺到了1500元的兼職工資。
就在老大沉溺於賺錢的快樂當中,負責人突然表示希望老大再介紹些朋友一起加入兼職工作。
當然了,老大也不是白幫著拉人,他拉人進來的同時,負責人也會給他相應的好處。
老大二話不說,立即把同宿舍的另外兩人也拉進了兼職工作。
他之前就一直在宿舍裏炫耀自己做兼職賺了錢,宿舍另外兩人眼紅許久,如今聽說這家公司還在招兼職,根本不用老大怎麽介紹,毫不猶豫加入進來。
之後的一周工作還算正常,但是一周後的某一天,負責人突然表示需要這三人的銀行卡幫忙接收一筆20萬元的匯款。
他解釋說這筆錢要很快匯出,但自己的一張銀行卡一天有限額,無法滿足匯款條件,隻能借他們的銀行卡用一下。
他們也不會白用,每匯出一筆錢,他們也會給該銀行卡的主人1%的好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