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首先是一種本能,“要麽生下來就會,要麽永遠都不會”。
《霍亂時期的愛情》
我們愛一個人的目的是為了什麽?為了結婚?為了繁衍?為了一生的陪伴?那麽婚姻有到底可以帶給我們什麽?
在我的身邊有太多太多失敗的婚姻案例,這個失敗並不是說離婚,如果是離婚倒也未必就是失敗。最可怕的就是互相折磨,乃至付出沉重代價,比如沈瑜,比如我,比如我們的父母們。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個想要結婚的人,你就去結婚吧。”我對宋成傑說。
他很緊張,似乎誤解了我的意思,“我和蘇莉真的沒什麽的,她是我高中同學,也是我媽媽朋友的女兒。我爸媽不知道我有女朋友,就把她帶過來,想撮合我們。可我已經和她說清楚了,我也不可能回寧波去的。”
我卻搖頭,“我不是說她。我的意思是,我大概率是不可能再結婚了。可你不一樣,你還年輕,還有大好的年華,你父母對你也寄予很大的期望。我不能拖累你,我們可以在一起,可以戀愛,直到你遇見那個願意與之結婚的人為止,可以嗎?”
他抓著我的手,急切地說:“我不會放開你的,我說過的,結婚不結婚對我來說也並沒那麽重要。”
“我知道你現在還不想結婚,但如果哪天你改變主意了,一定要告訴我。我不想給你負擔,你是自由的,隨時可以離開。”
汪亞森回來的時候,看到了臉上的指印,關切地問我:“是誰弄得?”
“別問了,我沒事的。”
“不會是宋成傑那小子打你了吧?”
我笑著揶揄道:“如果真是他你怎麽辦?他可是練過的。”
“打不過他,我就花錢請人去對付他,我就不信我沒辦法對付他。”
“放心吧,不是他。對了,明天陪我去看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