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英本以為昨晚陶晏回了自己房間, 可是第二天早上都沒有看到他,以為他還沒起,直到下午有警察找上門她才知道陶晏出事了。
原來他一夜未歸。
警察來此並不是特意通知她消息的, 而是要傳喚她去做筆錄, 因為她之前跟受害者有過節,所以警方懷疑是她懷恨在心,這場事故是她有計劃有預謀的指使陶晏對受害人進行報複。
雖然荒唐的可笑,可也不算是無稽之言, 她確實是恨安慕的,是恨不得啖汝之肉飲汝之血刻進骨髓的恨, 如果有機會她不可能隻是這樣不痛不癢的收拾她一頓, 她隻會拿刀子一刀一刀將她剁的七零狗碎。
她也不是什麽善人,應該說曾經也許可能她還是個可以允許自己心存能力範圍之內善意的正常人, 隻想安安生生過自己日子偶爾允許自己發個夢的知足人。
可最終她還是被這世道被這險惡的人心一步步逼成了如今自己都不想多看一眼的人,將她送上這條不歸路的人可真不少。小時候是她的生身父親黑心後母, 看戲挑事的惡心親戚,長大後是老天鍥而不舍的愚弄,遇見的種種不公,還有這些真正將她逼瘋的人。
她淺薄的人生裏也不盡是顛沛流離淒風楚雨,她也曾遇到過為數不多好人, 也擁有的最窩心的溫暖, 是支撐著她赤腳荊棘走到今天地依仗, 可是杯水車薪的救贖就像冰山下麵風燭搖曳的火把, 救不了她最後又是她累人累己。
當席英聽到這個消息時,這些天以來第一次多了些除麻木和恨以外的情緒, 震驚擔憂內疚,可說陶晏行凶傷人她一萬個不信。那樣一個溫潤和煦的人, 一直堅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人間有正義的人,怎麽可能做違法犯罪的事?
說什麽她都不信。
席英要求見一下陶晏,可是警方不允許,說是案情重大,要先審完才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