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自成為正式的警察還沒有多久。
盡管有輔警轉成編製內警察的名額,但難度一點兒也不低。
年齡要求,學曆要求,還有相應的資格考試。
先不說其他,單單是年齡這一項,李天自就不合格——規定要18到35歲的青壯年,顯然,他已經超齡許久。
以前還沒有這麽正規的時候,輔警轉正的硬性要求也不多,那時李天自還很年輕,初出茅廬,一腔熱血。
和李天自一塊兒同時做輔警的同事,花點兒錢,弄一個大專證,再送幾條中華、弄兩瓶好酒,就能順理成章地“符合要求,予以通過”。李天自不行,他自忖自己就是幹警察這一行的,已經是站在正義這邊的人,不應該再搞什麽暗箱操作,不應該走後門。
警察是幹什麽的?
不就是維護正義的嗎?
因而,當對方暗示李天自可以送點東西的時候,李天自假裝沒聽懂暗示,埋頭,繼續老老實實地準備著成人大專的自考方法。
這一準備,李天自從女兒三歲準備到了十三歲,還是個小輔警。
他不覺得自己當初做錯了事,至少良心上是過得去的——至於當初暗示他的那個人,一路高升,又在前不久狠狠落馬。不知是內疚還是怎樣,在被政府人員帶走前選擇了跳樓自殺。
李天自的良心算是安了。
生活還沒安。
34歲那年,他磕磕絆絆地終於拿到了成人大專的畢業證,第二年通,過了輔警轉正入編的定向招錄考試。
他在35歲那年考試,等成績出來,他剛好過了36歲的生日。
年齡超了。
不予通過。
那是個大夏天,熱得人眼暈。李天自上一秒剛給妻子和李穗苗報了喜,下一秒就得到這樣的通知。他不明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他是個習慣了規則的人,到了這個年紀了,也相信規則。這種相信讓他麵對領導的惋惜,也隻是張了張嘴,最後點頭,說了個“好”,就像白紙黑字聘書右下角的一個沉默紅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