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得食閑飯

第28章

小學讀完,神父也結束了他在港區交流學習的使命,帶著李均意回到廣東,被教區指派到一所曆史悠久的教堂服務。

他本就是神父在內地領養,因神父被教區派往港區交流才隨對方過去,靠著當地教會、社區幾次評估,破例照顧才能在港讀完教會小學,按照常理,他本就該在廣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隻是神父的工作導致他有了一段這樣的經曆。

初中生活好像沒什麽值得一提的,他對學校的唯一印象是吵。

在那個大家都傻裏傻氣,幼稚懵懂的年紀,他被書本和知識陪伴著,很自覺地把自己和周圍人隔絕開來,安靜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度過青春期。

在學校裏還是沒什麽玩伴。無論同性異性,一開始能聊上幾句,可相處下去關係總會莫名其妙地變味,他不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還是別的原因。

直到班主任再次對他進行約談,問他是不是不太適應這邊的環境,在學校總是一個人待著是不是跟班上同學有什麽矛盾。還說,很擔心他的心理健康,會找時間約他父親來學校見一次麵,談談他的情況。

這時候李均意意識到,總是獨來獨往或許太引人注目。思來想去,他決定改變一下這種現狀,免得總是隔三差五被老師叫去辦公室關心。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讓父親知道自己碰上了這種事。

合群其實沒那麽難,配合某種規則而已。做一個怎樣的人會被老師和同學喜歡?親切…友善…開朗…團結…沒問題,怎樣都行,不會可以學,慢慢來就好。

他想自己做得還算不錯。觀察模仿練習過一段時間後,還是學會了一些東西。積極踴躍地當班幹部,參加各種團體活動,幫助同學,和老師交流,他每天堅持做這些事情,像執行某種程序,努力做一個大家都覺得不錯的好學生。

選擇這樣做還有一個私心是,把自己變成那種所謂的“別人家的孩子”,父親或許就能多關心、在乎他一些,偶爾也能誇獎他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