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倒黴
我下了公交車,又步行了一公裏多,到了我打工的麥當勞,一個小時是5塊錢,從早上十點幹到晚上十點,12小時60塊錢。
自從我媽死後,我就是靠這兩天的打工來維持我的生活費的,陳家人提供我吃住,這120塊錢對於我這種開銷不大的初中生來說是絕對夠用的。
有人會說,我已經初三了,可以搬出陳家自己獨力生活用不著受他們的氣,事實上我確實可以養活自己,但高中的學費我負擔不起,另外我家老房子的房契也在陳叔的手上,他們收留了我,是為了我在房屋轉讓合同上簽字,而我留在那裏,是為了生存。
說到底,我與他們之間不過也就是互相利用而已,以前林姨沒暴露真實的目的,我對那個家還存有一絲感情,但自從出了那件事後,對於那個家我已經徹底失望了,現在的我隻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點長大,等將來飛黃騰達後,徹底的離開這個所謂的家。
我在麥當勞做的是前台的工作,這已經算是不錯的,不需要去廚房幫忙,也不需要去通那惡心的下水道,隻要負責客人的點餐和收錢,總得來說也不是很累,就是除了中午吃飯那一小段時間外,一天基本都要站著。
這家麥當勞一共有三個前台,除了我,還有一個留著小辮子的男生叫伊文華,伊文華長得很帥,年長我一歲,在城南那邊讀書,據他自己說,他還是城南高一屆的校草呢,就是他這人有點傲,脾氣也有點暴躁,我剛來的時候,有好幾次差點跟他吵起來,不過相處下來後發現他這人沒啥大毛病,就是性格有點直,有時候說話不經過大腦,容易得罪人。
另外一個前台是個小姑娘,叫薇薇,長得特別像還珠格格裏麵的紫薇,性格也像,特別溫柔,每次我跟伊文華吵的時候,基本都是她當和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