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功虧一簣
我和許菁的信發的越來越多,越來越勤,也越來越有感覺,我們終於可以拋棄郭敬明而談一些自己的事情,甚至是屬於我們的感情問題。
現在想想,挺可怕的,但是當時我們顯然無法自已,我們仿佛兩個偷了東西的小孩子,為了手掌上一團美麗的肥皂泡而竊竊私喜,為了不需要的未來而難舍難分。我們是那麽強大,又是那麽渺小;我們是那麽尊嚴,又是那麽可憐。我想我們當時是瘋了,真的瘋了,可是,無法不成魔,因為我們的內心早已被另外一個魔鬼傷害得千瘡百孔。遺忘的方式有很多種,最直接的一種就是在傷口上撒一把鹽,將疼痛無限擴大,疼極了,也就麻木了;傷口太多了,也就無所謂健康不健康;自殘不是一種值得鼓勵的傾向,但那畢竟是勇敢者的專利。所以,我們開始變得史無前例的堅強。可怕的自尊,我們數落、中傷、甚至侮辱我們曾經的行為,我們顛覆原先的關係,並試圖偷梁換柱,用另外一種方式交往,安慰對方,我們用自毀的方式試圖發起最後一次反擊,我們沾沾自喜,自鳴得意,指望當郭敬明最後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他會淚流滿麵,他會渾身顫抖,他會痛苦呻吟,他會大聲說不,他會徹頭又徹尾意識到曾經對我們的忽視和玩弄是一個錯誤,是一場悲劇,而他,就是這個錯的核心,悲劇的主角。
一天在QQ上,許菁突然問我:
“嗬嗬,一草要是我喜歡你會怎樣?”
“你會嗎?假設成立嗎?”
“如果假設成立呢?你會追我嗎?”
“這個……那你呢?你先回答好了,如果我追你,你會做我女朋友嗎?”
“我會,我會做你的女朋友?”(通過服務器中轉)
“那我也會,如果你喜歡我,我會追你。”
“我好開心,可是童童呢?童童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