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遠無法抹去的青春

第21章 永遠的向陽屯(24)

第21章 永遠的向陽屯(24)

1974-1979年,父母親一直在黑龍江那邊。

回到向陽屯以後,一直到1983年,這邊的土地才開始分組。然後一直到1986年,才徹底分給個人。

所謂分組,就是由幾個家庭結成一個小組,聯合生產和耕種,並且共同承包農業稅、公糧、上交款等事宜,簡稱就叫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

這屬於分田過戶的一種過渡。

這種小組的概念一直到現在還有。比如陳路凡的身份證上,一直到現在還寫著向陽屯兒五組的字樣兒。

但分地的時候,因為陳路凡的年紀還太小,所以也就沒什麽印象了。

而且母親的關於那一段的記憶也不太多。但可以想象得到,那一定是很快樂的一件事。

但大哥和大姐還有關於生產隊的記憶。

那個時候,大家夥兒種地是不用化肥的,而是用一種氨水或者是類氨水的一種**。

這種東西具有非常強烈的腐蝕性。濺到身上以後很容易就會把衣服燒一個洞出來。

也不是用鐵桶裝的,而是用一種很厚的橡膠袋。

這種橡膠袋我見過,一直到我讀初中,遠房堂兄陳永元家裏還有一隻。

而且這種氨水也不能直接當做化肥用,必須和糞便一類的攪拌稀釋才能使用,否則會把莊家給燒死的。

大概到大哥陳永國六七歲左右的時候,村子裏才第一次用化肥。

大哥到生產隊去玩兒,偏巧碰到裝化肥的袋子。

三堂兄陳永吉就逗大哥陳永國,說這麽白的白糖你不吃兩口嗎?

然後不懂事的大哥陳永國,還真的抓了一把要朝嘴巴裏塞。

結果當然是被大家夥兒趕緊給攔住了。

陳路凡大概是從五歲左右開始記事的,也就是1987年左右,當時村裏就已經有很多人蓋起了磚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