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計劃生育和超生的痛苦(13)
在我的童年時代,計劃生育也是一個讓我感覺到,無盡屈辱和痛苦的名詞。
我是一九八三年出生,那時候東北已經開始執行計劃生育了。
我是家中老小,自然屬於超生的範圍內。
而超生就是要罰錢的。
但是家裏窮啊,連父親的醫藥費都付不起,哪裏還有錢交計劃生育的罰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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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那一年,當時的向陽屯裏,包括母親在內,一共有七個婦女,同時被拉到了鎮裏的衛生院,打算要做人流。
但是父親不同意,聽到消息以後,立馬趕到衛生院把母親給拉了回來。
也就是說,隻差一點點就沒有陳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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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母親帶頭回來,然後其他幾個婦女,也跟著一起回來了。
也就是說,我們村子裏,有六個和我一般大的孩子,都欠父親一條命。
這六個孩子中,有兩個和我同歲,分別是李誌敏和陳立輝;另外四個比我大一歲,分別是於成金、於成榮、於成龍和李世超。
這幾個人,我們以後可能都會介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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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年的計劃生育罰得真是狠,即便沒有錢也要罰。沒錢就拉糧食、肥豬、牲口、農具和桌椅板凳。
印象最深的有三次:
第一次是晾曬在屋頂上的向日葵子也就是常說的瓜子,是幾個工作人員自己動的手,從屋頂上把葵花籽袋扔下來,然後用拖拉機拉走了。
這一次娘哭了,我也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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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家裏的一張桌子,一張非常漂亮的父親用膠合板做的吃飯桌,上麵還蒙了一層紅色的皮革。
那張桌子非常輕,搬起來非常方便,我寫作業的時候非常喜歡用它。
村子裏有紅白喜事,也都喜歡用它記禮賬。
這一次隻有我哭了,娘沒跟著哭。因為一張桌子就算再值錢,也不可能值錢到哪裏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