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我是禽獸我怕誰(1/3)
鄭銘在碩大的鏡子裏看到了自己的樣子,也看到了真相的樣子,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禽獸。從前他以為禽獸是打扮出來的,後來發現禽獸是不需要打扮的。正如他看到鏡子裏的自己,不論穿上怎樣的衣裝,他的眼神、他的神態都不曾改變。在禽獸的內心世界,有一個邪惡的地方是他們的溫床,他們一定要做一件或一些禽獸不如的事情,證明給自己或別人,我是一個純粹的禽獸。我的目的不是為了傷害別人,我隻是為了證明我自己而已。
鄭銘抽出一雙皮鞋,抹上皮鞋油,將其擦幹淨。在鄭銘的久遠的記憶裏,他的臉都沒這麽幹淨過。可他為什麽把皮鞋擦的比臉還幹淨?關於誘因鄭銘自己也不知道。也許他開始覺得臉沒那麽重要了,或者他開始覺得腳比臉更重要。不論臉重要還是腳重要,隻要當事人認為重要,那就是最重要的事情。況且皮鞋的亮度還不足以照鏡子,隻要鄭銘看不到自己的腳,他就可以裝作看不到自己。這樣的理由很貼心,因為隻有自欺欺人才是完美的騙局。
鄭銘穿上新的皮鞋,重新走到鏡子麵前。雖然他的眼裏掛著淚水,但是臉上卻綻放著笑容。鄭銘喜歡自己笑的樣子,也喜歡自己哭的樣子,唯獨不喜歡自己哭笑不得的樣子,於是他一拳揮向了鏡子,鮮血瀝在破碎的玻璃上,將鄭銘倒映出另一番模樣。
他抄起桌子上的抹布,將其捆在受傷的手上,風風火火的離開了家。鄭銘截了一輛出租車,迅即前往馬賽克酒吧。半小時後車抵達了目的地,鄭銘從口袋裏掏出紙和筆,畫了一張一百元人民幣,扔在了出租車儀表台上,然後帥氣逼人的下了車。他走了不足一百米,出租車就追了上來,司機摁了幾下喇叭,可是鄭銘充耳不聞。司機搖下車窗,探出頭來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