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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不尋常的和解

第四十七章 不尋常的和解(1/3)

“為什麽私了?”鄭義說。

“我們把清明上河圖還給你,另外還給你二十萬補償金。”劉海說。

“事情似乎沒那麽簡單。”鄭義說。

“是的,這隻解決了你們的問題,並沒有解決我們的問題。”劉海說。

“我們該怎麽做?”鄭義說。

“撤銷這起案件。”劉海說。

“什麽?”鄭義說。

“隻有警方不幹涉這件事,我弟弟才不會被抓起來。”劉海說。

“這跟我有什麽關係?”鄭義說。

“販賣文物會判刑的。”劉海說。

“我沒有販賣文物。”鄭義說。

“你有清明上河圖。”劉海說。

“我的清明上河圖是假的。”鄭義說。

“但是你做的事卻是真的。”劉海說。

“幫助我們就是幫助你們。”劉洋說。

“你們必須配合我們把這件事擺平。”劉海說。

“你們真是個大麻煩。”鄭義說。

……

由於犯罪分子是劉海的弟弟劉洋,他們之間私了容易引起警方懷疑,賈茹一眼就知道劉海是包庇劉洋,因此才選擇私了。所以,劉海必須找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人充當劉洋的角色,繼而同鄭義私了。這樣既不會引起警方的質疑,也不會將劉洋和劉海扯進來。

很快劉海找到了這樣一個人。有一天他回家時,看到一名男子正在垃圾箱裏挑揀東西,劉海認為這個撿破爛的人是不二人選,他能勝任替罪羊的工作,於是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在幹什麽?”劉海說。

“你要幹什麽?”看到警察撿破爛的男子一臉驚慌失色。

“別怕!”劉海說。

“我隻是撿垃圾,我什麽也沒幹。”撿破爛的男子說。

“我知道。”劉海說。

“你想幹什麽?”撿破爛的男子問。

“找你有點事。”劉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