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雲姐
之後,我和堂哥就回我們寺廟了。
回去的路上,我跟我堂哥說我要寄信回家,堂哥也沒說什麽,然後我們在一個郵局下了車。
我當時真的是個傻批,我一共寫了將近20多封信,但每一封信就隻有一張紙,就是那種以前很薄的記事本紙張,本來這些信兩個信封就能搞定的,一個寄給張燕,一個寄給李興,但我活生生的就用了將近20個信封。
我堂哥也是個傻批,他就看著我用了這麽多信封,也沒提醒我一下。我堂哥還想看我信裏的內容,我當然不願意。
之前給張燕打電話說的是寫了三十多封信,我想了下,也懶得去趕寫了,
過了一段時間,我又跟我們當家商量,我說我平時待在廟裏真的太無聊了,能不能讓我到街上去轉一轉,我們當家這次稍微通情達理了一點,說可以,但不能天天出去,一周隻能出去一次,而且必須穿僧服。
我當時還是挺高興的,至少大白天可以上街了。
我每一周會給張燕寄一次信、打一次電話。小賣鋪那老板是個60多歲的大媽,都和我很熟了,不過我說家鄉話她聽不懂。雖然大媽這關我不用擔心,但每次打電話時,我都很謹慎,時刻關注著身邊的動靜,隻有一有人出現,我要麽閉口不說話,要麽扯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
我在廟裏待了大概半年的時候,我們當家和我堂哥開始帶著我瘋了。
我第一次跟著當家和堂哥去玩,就是紅燈區。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們當家買小車了,高興,載著我到處玩,晚上我們在一個飯店吃了飯,堂哥和當家還喝了不少酒。
那時候交警什麽的很少,酒駕什麽的也不像現在這樣查得厲害,可以說在當時酒後開車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吃完飯,當家就把車開到了一條街上,街道兩邊全是店麵,店麵門口就站著一些年輕的女人,不停的向路人招手叫喊著,哥哥,來呀來呀,進來敲個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