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滿紅色綢緞的觀眾席上狼藉一片,隻有一個觀眾認真地坐在那裏。法小藍穿著寶藍的校園製服,舉著一個畫著笑臉的五角星,在觀眾席上對舞台上的景馳微笑。
景馳劇烈的喘息,喉嚨幹渴得要爆炸,他的視野裏隻有法小藍一人。
“景馳的地獄之歌”在後來也成為蜚聲聖蒂斯的傳說,不過那對當事人而言一點都不重要。
唱完《鳳凰》的景馳暫時失聲,而聽完《鳳凰》的法小藍暫時失聰,兩個人說話全靠比手畫腳,沒弄明白在說什麽就先笑了,用某人的話來講,這其實“非常完美”。
文化祭當天晚上是可以自由活動的,絕大多數學生都出去玩了,剩下的人也窩在宿舍裏玩遊戲,唯獨景馳和法小藍安靜地坐在食堂的角落吃晚餐,周圍的燈都是暗的,隻有他們旁邊的那一盞燈亮著,恬靜安寧。
景馳吃了一會兒,啞著嗓子說:“其實,我原來的夢想是當一名歌手。”
法小藍耳朵邊還有兩隻小蜜蜂,嗡嗡嗡著,所以她微笑著問:“什麽?”
“我,原先,想當歌手來著。”
景馳又不好意思地說了一遍,左右看了一下,確認這裏隻有他和法小藍。
法小藍專心地看他的嘴唇動作。
“我也唱了很多次《鳳凰》給我的家人聽,他們都覺得我在做夢。不管我每次唱得多用力,多投入,都是這樣。”
法小藍還是聽不清,但大概看出景馳現在的心情是灰色的,卻不是涅槃後的灰燼。
“後來他們不說我在做夢了,他們說我在發瘋。最後,我也就不唱歌了。”
他抬起頭,深邃的眼眸看著法小藍,勉強笑了下。
法小藍沉默了一會兒,終於開口。她輕柔的嗓音是最好的梨汁,滋潤他幹渴的喉嚨。
“這首歌是好歌,但鳳凰都唱不出自己的歌。”她揣摩著他大概說了什麽,“它們飛翔於九天之上,唱歌的人隻能仰望,而它們卻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