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三)
這次本想像去年那樣去超市當幫工,可林遠嫌髒,林遠誇了這個餐廳還挺講究挺幹淨的,就隨口說要在餐廳部當侍應生。雲雲當然很樂意,偷笑道還可以去廚房裏弄些吃的。
看著林遠,我感到很納悶,他為什麽會看上我。我自認為不算女神,也沒有文藝女的惆悵,吸引不了異性。更沒有泛濫的慈悲之心,看到一隻螞蟻被我踩到,我會頭也不回的離開。在我這種年齡看淡許多事是不合常理的。但是,現實就是如此,容不得我絲毫商量。
我,說簡單就簡單,可以和一個人稱兄道弟,亦不介意老死不相往來。任時光磨練,我在盡量隱藏自己。爸爸告訴我,善於偽裝才是生存的王道。如同談判,就要讓對方不知道你的底線,這樣就能勝券在握。
時間在增加我的年輪。待時光逝去,我就有足夠的能力抵抗風吹雨打。你可以說我無情。
雲雲雖然說有點神經兮兮的,但她大部分時間是比較靠得住的。
林遠喜歡我什麽?筆記喜歡雲雲什麽?
聽說愛情最初的新鮮感最多能保持三個月,那麽林遠和我在一起的時間超過三個月多一點點,是否將我的陪伴變成一種習慣?否則,我拿什麽去談一輩子?
沒客人的時候,我們雖然能坐在休息室裏,但是因為真的累和走後門進來要低調,所以大部分都是真的坐著休息的。我喜歡這樣坐著看林遠。他的眉是遠山眉,雙眼皮,眼睛一般大,但瞪起來可不得了,大得嚇人。他的眼眸有時很深邃,但隻要我看向他時,他抬起頭的瞬間隻感覺到他的那抹笑和清澈的眼神融入我的心裏。
就像陽光那樣自然,包圍著我。
那天,聽說店裏來了個麻煩人。又正好雲雲和筆記去倒垃圾。林遠在休息,而我被推了出去,無奈,隻能端好盤子上菜。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隻能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