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荏苒,日子在無休止的輪回著。
笑看紅塵,花開花又落,雲展雲又舒。
時間確實過得飛快,轉眼又幾個月過去了。這幾個月過的還算平平淡淡,唯有夏滿滿那件事,讓我現在想起來,還是忍俊不禁。
那會端午放假,林夢夕歡天喜地收拾東西準備回家逍遙去。誰知到了門口卻遇見一個人。
此人就像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藝術家,六月天還長袍加身。麵戴黑超,乍眼一看,倒是有星探的味兒。隻見此人,一把激動的握住林夢夕的手說:“難道你就是我要找的傳說中的女主角?”
林夢夕看他一副星探打扮,毫不猶豫的甩掉手上的東西,然後毫不忌諱的握住他的手:“難道你就是我要遇上的傳說中的星探?”
然後兩人立馬會心一笑,抱在一起,喜極而泣。
別人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是失散多年的父女,在此重逢。
接下來的幾天,林夢夕就發著她的明星夢,去導演那試鏡。結果試完鏡,她跟星探吵起來了。
星探說:“我還是第一次把人看走眼。”
這不屑的口氣,氣的林夢夕雙手叉腰大叫:“靠!我還是第一次被人看走眼!”
此時,星探兩眼發光的掃著林夢夕,林夢夕立馬挺直身子:“怎麽改變主意了?又想我去演戲了?”說著還高傲的抬起頭。
“對。”星探拍掌大叫,眼睛發亮,“你就去演潑婦!活脫脫的一個潑婦,根本不用演技!”
林夢夕聽了,氣的半死,拿起皮包追著星探滿大街跑,我在一邊偷笑,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潑婦。
時光飛速,轉眼間,我的生日到了。相信有人比我更期待這一天。
生日那天一大早的,就被林夢夕拖出了房間,說是要做個蛋糕慶祝我的生日。我也沒什麽反對,做蛋糕那就做吧,別弄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