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分別後,尹文哲就回他父母那了。他每天一個電話,比我家鬧鍾還要準時。這樣子也倒好,甜而不膩。
晚上,客廳。
“你那晚跟尹文哲有沒什麽什麽?”林夢夕抱著個枕頭滿腹狐疑的問著。
“什麽什麽?”我在看電視,很敷衍的回敬她。
“就是那什麽什麽。”話講得那麽隱晦,誰知道什麽什麽?
“什麽什麽?”我聽不懂,隻好繼續問。
“就是那個、那個、那個。”林夢夕說到這事,也結結巴巴了。
我倒是被她嚇了一跳,滿嘴的零食都噴了出來。原來什麽什麽就是這事。
“哪有這事,別瞎想。”我要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辯護。
“嗨。”林夢夕重重的歎了口氣,“我還以為有什麽呢。”
看來她對我沒什麽那事很失望啊。
“你裝瘋啊,都說沒那事。”我白了她一眼,毫不留情的說。
“不。”林夢夕使勁搖頭,“我何止裝瘋,我還賣傻呢。”說著就輕佻的笑。
“賣傻?多少錢一斤?”我也很配合她,隨即便忍不住在笑。
“三元一斤,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說她傻,還真是傻得可以。
“這個很難說。”我看著電視,剛好看到這句台詞,便獻給林夢夕了。
“那就唱歌吧。”林夢夕十分興奮的說。虧她說得出這話:很難說,那就唱歌吧。
我很無奈的笑了笑,白了她一眼。隨即把手張成大喇叭,“走開……我要看電視……”
人生有兩件事被打擾是很痛苦的,一是睡覺,二是看電視。
林夢夕聽了,向我做了個鬼臉,把我的零食搶了過去。我懶得跟她計較,索性把全部零食給她,專心致誌的看電視。
不一會兒,剛好是我的手機響了。真不巧,電視正放著兩人瘋狂對峙的精彩畫麵,我才懶得接桌子上的電話,便吩咐林夢夕:“叫他廣告時間再打過來。”然後不耐煩的朝林夢夕揮揮手。